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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正式启用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援外项目检查验收任务采购招标的通知
 

各援外项目检查验收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援外项目采购招标工作的信息化建设,节约采购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我局现正式启用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检查验收任务的采购招标,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电子招投标系统基本情况

本系统由交易平台、招标文件编制工具、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电子开标系统、电子评标系统等构成。相关企业须在报名前完成CA证书办理、账号激活和MAC地址备案等工作,方可参与电子投标。

(一)交易平台。网址:http://bid.aieco.org。用于我局发布援外项目采购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等,投标企业可在平台上查看采购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完成采购投标报名、上传投标文件及相应资质和业绩、查看中标候选人公示等。

(二)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各投标企业可到交易平台登录页面免费下载投标文件编制软件,与交易平台配套使用。

(三)有关工作要求。请各援外实施企业认真学习系统操作手册及培训资料等(详见交易平台登录页面下载区域)。严格按照手册和具体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递交投标文件。加强对数字证书等工具的管理,依法依规参与援外项目电子招投标活动,自觉抵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诚实守信,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援外项目招投标环境。

二、采购程序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及人员要求。成套和技术援助项目检查验收单位原则上应具备对外援助项目检查验收企业资格及相应技术资质。且派出的验收专家应已参加援外相关培训并持有培训证书。

(二)参与采购投标方式。我局将结合援外项目执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和检查验收任务采购限额确定采购方式,具体分为:

1.公开招标方式。我局将在电子招投标系统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平台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依法依规有序参与招投标活动。

2.直接采购方式。我局将在电子招投标系统等平台发布采购报名公告,由企业自主决定是否报名。报名企业应在规定的报名截止期限前点击报名,并按公告要求上传相应技术资质等报名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企业的技术资质等材料审核后形成候选单位名单。我局按规定从候选单位名单中随机抽取确定检查验收单位,而后进行技术评审和价格评审、承诺性答疑等。

(三)对拒绝承担检查验收任务单位的处理。经公开招标、直接采购等方式确定的检查验收单位,无正当原因拒绝承担检查验收任务的,依据《商务部经济合作局援外实施主体诚信评价体系(试行)》相关规定对其记录失信行为。经公开招标的中标单位无正当原因在1年内拒绝承担检查验收任务达到2次及以上,或经自主报名直接采购后随机抽取确定的检查验收单位无正当原因在1年内拒绝承担检查验收任务达到3次及以上的,我局依据商务部办公厅《推进援外项目实施主体诚信评价体系建设的工作方案(试行)》相关规定对其记录一次一般不良行为。



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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