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以下简称经济合作局)拟更新承担援外成套和技术援助项目成本审计与专项审计咨询服务单位名单,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
对援外成套项目和技术援助项目进行成本审计以及从事各类专项审计工作。
(一)项目成本审计。指项目执行完毕或项目阶段性目标实现后,根据项目实施方案、预算限额等项目材料,据实审核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专项审计工作。指按照经济合作局要求,根据援外相关制度规定对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执行情况和财务情况等开展专项经济监督工作。
二、报名要求
承担审计任务的咨询服务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属于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
(二)所有出资人均为中国投资者;
(三)注册地在北京;
(四)未受到过商务部行政处罚,未被商务部经济合作局暂停委托承担审计任务;
(五)同意本通知的费用计取标准;
(六)2019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评价排名前50。
三、报名和选取方式
(一)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17时止,以邮戳日期或快递收件日期作为报名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材料
满足上述资格条件要求且有意愿承担相关审计咨询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营业执照;
2.执业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4.工作承诺函(详见附件2);
5.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说明、审计人员及专业配置、近3年审计工作业绩等。
以上材料需提交纸质版和PDF电子版一份(需正式加盖公章,电子版以光盘刻印),在报名时间截止前邮寄至经济合作局,并注明“审计咨询服务单位名单报名”。
经济合作局将按照2019年度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综合评价排名先后,根据报名情况,依次选取9家会计师事务所建立审计咨询服务单位短名单,有效期三年。排名1-6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正选名单,排名7-9的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备选名单。
四、审计任务分配和取费标准
(一)任务分配
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的成本审计和专项审计任务,通过全社会招标采购方式确定承担单位。
对于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成本审计任务,在名单内通过随机选择方式分配任务;专项审计任务在名单内通过比选方式选定,有特殊审计需要的,可采取直接委托方式选定。
(二)取费标准
1.成本审计任务费用
(1)技术合作项目
计算公式:成本审计费用=计费基数*费用标准(直线内插法)
(2)成套项目
计算公式:成本审计费用=计费基数*费用标准(划分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法)*0.7
以上取费标准不包括按经济合作局要求前往国内项目实施企业所在地发生的差旅费和赴受援国项目现场发生的出国团组费用。
2.专项审计任务费用
金额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专项审计任务,拟在短名单内通过比选方式按最低价原则确定审计费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茜,010-68108099,付瑶,010-6810801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1124。
2.关于商务部经济合作局援外项目成本审计与专项审计咨询服务报价的确认函(格式).docx
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