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申报援外项目采购评审专家事
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经批准,中国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设立了援外项目采购评审专家子库,我局于2016年7月发布了关于征集援外项目采购评审专家的公告,并陆续收到专家申请材料。
近日,有专家反映,已具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的,无法进入政府采购网专家系统注册页面,且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只能申请两个三级品目的要求限制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同时申请援外项目采购评审专家。经商务部与财政部沟通,决定对已具有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资格的专家申请援外项目采购评审专家采取特殊方式集中处理。鉴此,请有意申请援外项目采购评审专家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按《关于征集援外项目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要求,填写专家注册表和个人情况证明表并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于2016年11月28日前送至经济合作局招标办(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1122室,电话:010-68108023),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商务部经济合作局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