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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援外项目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关于征集援外项目采购评审专家的通知

 

经批准,中国政府采购专家库中设立了援外项目采购评审专家子库。现面向全国征集援外项目采购评审专家,具体要求如下:

  • 专家条件

(一)在外国和台、港、澳地区无长期居留权的中国公民;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且从事相关领域工作满8年,或者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四)熟悉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的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理论知识,能胜任援外项目采购评审工作;

(五)本人愿意以独立身份参加援外项目评审工作,并接受商务部和财政部的监督管理;

(六)没有违纪违法和失信等不良记录;

(七)年龄不超过7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评审工作(鉴于援外项目评审时间较长,工作任务较重,65周岁以上专家请提供身体健康证明);

(八)所在单位同意推荐。

二、申报评审专业及品目

每名专家最多可申报两个三级品目专业(品目专业见附件1)。如专家已是中国政府采购专家库中的专家,且自愿调整所选品目专业,请在申请材料中注明相关情况。

三、申请程序

请有意申请援外项目采购评审专家者,下载评审专家个人情况证明表(附件2)和财政部评审专家注册表(附件3)并按要求填写,其中,评审专家个人情况证明表须经所在单位推荐(退休人员请原单位推荐),财政部评审专家注册表须列明申请评审专业品目。填写完毕后请一式两份,一份与专家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职称证复印件一并邮寄、快递或送达经济合作局采购招标办公室,一份专家留存,待我局审核通过后用于扫描上传或填报时使用。原援外评审专家库专家,请在个人情况证明表右上角注明并写明专家编号。

我局采购招标办公室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7号国海广场C座1122

邮编100036

联系电话:010-68108023

四、通过初审的专家网上录入申请信息

我局初步审核无误后,将通知相关专家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上传证明材料,经财政部复审后正式成为援外项目采购评审专家。专家填写信息具体步骤如下:

(一)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首页(网址www.ccgp.gov.cn),点击右上角“财政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进行注册;

(二)选择“注册成为采购评审专家”后根据系统要求分布进行信息填写;

(三)选择所属部委推荐机构,选择“商务部国际经济合作事务局”;

(四)完善基本信息和评审信息,根据要求上传资料扫描件;

(五)完成后点击“核对无误并提交审核”。

五、政府采购“援外项目采购评审专家子库”完成专家入库工作后,现使用的援外评审专家库将停止使用。

 

附件:

  1. 援外项目采购评审专家品目分类目录

    专业类别划分.xls 

  2. 评审专家个人情况证明表

    评审专家个人情况信息表.xls

  3. 财政部评审专家注册表

    评审专家注册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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